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(新版) 二维码
1
发表时间:2025-12-17 13:43作者:湖南会计来源:本站原创
一、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: 1、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、资产评估师、税务师考试,每通过一科考试的,折算为90学分; 2、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,每天折算为10学分; 3、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(学位)教育,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,折算为90学分; 4、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(团体)的会计类研究课题,课题结项的,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;与他人合作完成的,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,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; 5、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(CN)的经济、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,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;与他人合作发表的,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,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; 6、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,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;与他人合作出版的,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,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; 7、参加“三援”(援藏、援疆、援外)、东西部扶贫协作等省级以上特定工作任务人员工作时间为6个月的,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;超过1年以上的,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外派期间所有年度继续教育90学分。省级以上特定任务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。 二、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方式 财考宝典是湖南省权威的会计继续教育服务提供商,深受众多政企单位及会计人员信赖,每年服务超多客户。我们提供正规电子发票,官网可查,确保品质保障。 | 章节练习 章节知识快速掌握 名师好课 畅学名师会计课程 超级押题 历年超高命中率 微信扫码,即刻练习 会计之家为您推荐∨ 热门推荐 服务大厅 全周期会计服务大厅 热门资讯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