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会计提问:
北京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如何导入?
北京财政回答:
根据《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(京财会〔2020〕190号)第九条,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: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。您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参加的继续教育学习,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导入,无需再个人申请。
来源:北京市财政局整理编辑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因政策的不断变化和调整,如有变动,请以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公告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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